15 August, 2006 by tiankong
早报,8月13日新闻:“地铁内亲热遭举报,小情侣被令暂停学” 试试解读,以客观、中立的立场,说说你的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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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认为校方所给与的处罚未免太重了吧。。。据我所知那名男生只不过把手搭在那名女生的肩膀,还不算太亲密吧。就因这样的举止而被令暂时停学,我为那一对小情侣感到不值。但,他们也得为自己的言行为举止付出一切的责任。明知这样做是违反了学校的条规和败坏学校的名声,他们当初就不应该有如此‘亲密’的行为。要不然就不会有今天这样的下场了。
然而,这件事的开始也是因为那名乘客多关(管)闲事, 把那所谓’亲密‘的镜头拍了下来。把那张照片发送到那对情侣的学校去。就因为这样引起了渲染的风颇(波)。我相信如果哪(那)名多事的成(乘)客是用写的方式通知校方,后果也许不会像如今日这样严重了.
你们说对吗?
你真的是勇者啊!——打了第一炮,向你致敬,也感谢你的“尝试”与“勇气”! 改了几个错字,希望这几个错字,不会因此让你裹足! 加油哦! 天空在等着你去翱翔……
(从这起事件可以看得出)新加坡人似乎保守了一点,而且自以为是警察,用自己的标准去衡量他人。要是在公共场所也得步步为营,小心被人家偷拍,是(实)在是太可怕了。
前一个勇者+后一个无惧! 那……不用担心,也不用步步为营,更不怕被别人偷拍——只要行得正,坐得直,天大地大,那里都可去!
这些学生这样做会影响到学校的名誉.这么情密(亲密)的动作,会使公从人们认为学校的教育方法不好. 虽然,那些拿手机来拍下那对学生的照片(的人)时,我认为他们是有其他的院赢得(原因的)。因为他们的照片都传发给别的学生们。明明就是要取笑他们的。他们也没有想到,这个行为会使对方(难堪) 。如果每个人都能这么做,那么以后出去(门)时,大家都会觉得很不舒服(自在)。常常觉得有人在偷拍我们。还有,为什么(通知)男生的父母悲通知,而位(为)什么罚他们学生的方法不一样。认为两方面的父母都应该悲通知。
你的用功是老师最欣赏的,但在用功之余,也许应让自己有更多机会去接触其他人的文章,提高对词汇的敏感度!别忘了,勤能补拙啊!
我认为造成这场风波,校长,被投(偷)拍的学生和者拍这(的人)都得负伤相同的责任。 第一,学生们就应该有学生样,不应该穿着校服在公共场所作出亲密的举止。被惩罚是应该的。但是校长所给予的惩罚我觉得不合理。同样两人都犯错,但为什么女生的父母就没被通知?就因为她的成绩比男的考得好?还有那偷拍者的目的是什么呢?同样是校友却用这种手法去举报自己的同学。为何不光明正大地向校长投诉呢?
我认为那间学校所做的两个举动有些不妥.
第一, 是校长对全校公布那两名学生做了”羞耻的事”.我认为校长的语言有些过分, 虽然学生”亲热”有不对的地方, 但是校长可以用其他的词来形容他们的行为, 例如, “不妥当”. 我觉得学校是有点在乎形象, 才会用上”羞耻”两个字. 第二, 是学校要男同学当着父母的面, 答应停止同女神来往, 否则不准参加剑桥O水准会考. 我认为学校对这个事件所作出的举动(反应)夸大了事件的严重性与事件的严重性不相配, 因为”亲热”的严重性与剑桥O水准会考是无法相提并论的. 对与答应停止同女神来往的处理, 我无法给任何看法, 但是, 不答应就不准参加剑桥O水准会考, 这就不同了. 这看起来是学校严格, 但是我觉得是学校在强迫那名男学生好给公众一个交代.
写完后,再检查一遍,好不?与其匆匆,不如找个空档时间,或周五晚等心情较轻松时才提意见!不然,不止错字频现,句子也会很拗口的!OK????更何况,你的语文水准本就很好,你应可写得更好!
从这则新闻里,有三组人的行为是值得讨论的。 穿着校服表露出亲密行为的学生:他们不应该这样做。一来,他们会损坏学校的名誉。二来,他们也会造成人们用邪眼另一种眼光看学校带。因为许多人还没有完全接受开放的社会。因此就不接受年轻人亲密的行为。偷拍的校友:他们不应该这样做。因为这样做,他们就闯(揭)露了他人的阴私全(隐私权)了。如果真的是为了校友好,他可以选着(选择)先通知学校。当校方要正据(证据)时,才把照片交给学校。因此偷拍者与过后处理象片(相片)的行为是至的(值得)怀疑问的。 校方的处理方式:学校是为了“杀一决百”(杀一儆百)。学校希望此事后,学生们都会减点(检点)些,历史不会让丑事再重演。这样,学校也给外人看到他们不会不管,反而会使用一些方式来处理问题。因此,学校的名誉就不会再次受到损坏。 建议:为了避免此事又在(再)发生,家长应该多多留意孩子的行为,并加以灌输他们正确的价直观(价值观)。社会也应该少播放亲密行为的戏。因为大多的孩子都是在这些戏的潜移默化下,才有这些亲密的行为的。出于个人,他们也应该减点些。
我认为校方在处理这件事有点不对。 虽然男生跟女生在地铁内亲热的行为很不妥,可是我认为校方不应该逼男生跟女生停止来往。校方甚至不允许男生参加剑桥O水准会考如果男生不答应他们的条件。他们的行为根本是在威胁男生和侵犯他的人权。男生是有权利跟女生交往,而且有权利参加剑桥O水准会考。校方应该让男生跟女生的父母来决定,如果家长允许,校方应该让他们在一起。就因为他们是第一个被捉,所以校方才在全校面前公布,来警诫其他的同学不要有样学样。校方这样对那对小情吕很不公平。他们应该私邸下跟他们交谈, 不应该在全校面前公布。
校方的处理方式固然有欠妥当,然穿着校服亲热也许就是校方必须采取行动的真正原因!只不过以强硬的手段制止他们来往,甚至不准许他们参加会考,确实与教育的方式相违背!
从这件事可以说明在这个非常、高度讲究隐私权的社会中,其实是最不容易有自己的私人空间。就象那两名中学生所遭遇的事情一样,究竟是谁的错——校方为了维护自己的校誉不至于受损,而中学生谈恋爱显然是过早;校方的处理方式是从大局出发的,有人揭发就势必要采取行动,何况是涉及早恋这一敏感话题。那两个学生的行为虽称不上严重,青春朦懂的年龄,对于什么是友情爱情一无所知想百般尝试,也许可以说是年幼无知。家长和老师们缺乏沟通或没有正确的引导孩子,告诉他们现在还不够成熟,主要的任务是学习,早恋不是不好而是会走很多的弯路,浪费了时间还耽误了自己的学业。大人们应该进行关怀式的说教而不是对待成人般的义正严辞。这些是校方在处理问题上的不当,却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,是否反映了人们的某种权力滥用,让人质疑的是否受到某种因现代科技所造成的威胁呢?就像巴士大叔事件一样,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所拍摄的录像传到了youtube 上,但结果确让他们成名并且有了工作,当然这对他们来说是好的事情,可是前提是当事人也就是那个大叔并不知道自己当时被偷拍,要是知情的话也不会批准年轻人放上网。人们真的允许自己的肖像任意被人所张贴吗?人们还能对自身有充分的自主权吗?这是不是现代法律的不完善呢? 我想这些大概是每一个现代人所要思考和忧虑的吧。
很喜欢你这句话:“大人们应该进行关怀式的说教而不是对待成人般的义正严辞。” 无论在思想上,或遣词用字上,你确实超越同学!喂,多上我们的部落格聊聊,让大家互相学习学习!
在地铁内亲热是个让大家看得很不舒服的一件事。 这句话不只是指学生穿着校服。当然穿着校服更是严重。可是大人就可以要多亲热就多亲热吗?在这起事件中,这两位学生只是靠着肩膀,这有什么不对呢!男女不能做好友吗?如果他们真的只是好友,而那位学生是故意想伤害他们,校长岂不是中计? 我觉得在公共地方不能乱拍别人的照片,甚至你认识他也应该让他知道。这种偷拍行为很不应该!
正如你所说的“在地铁内亲热是个让大家看得很不舒服的一件事”,更何况穿着校服! 从“搭肩”动作看来,他们的关系应不是止于好友,对不? 下次分析时,别太着急,好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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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认为校方所给与的处罚未免太重了吧。。。据我所知那名男生只不过把手搭在那名女生的肩膀,还不算太亲密吧。就因这样的举止而被令暂时停学,我为那一对小情侣感到不值。但,他们也得为自己的言行为举止付出一切的责任。明知这样做是违反了学校的条规和败坏学校的名声,他们当初就不应该有如此‘亲密’的行为。要不然就不会有今天这样的下场了。
然而,这件事的开始也是因为那名乘客多
关(管)闲事, 把那所谓’亲密‘的镜头拍了下来。把那张照片发送到那对情侣的学校去。就因为这样引起了渲染的风颇(波)。我相信如果哪(那)名多事的成(乘)客是用写的方式通知校方,后果也许不会像如今日这样严重了.你们说对吗?
你真的是勇者啊!——打了第一炮,向你致敬,也感谢你的“尝试”与“勇气”!
改了几个错字,希望这几个错字,不会因此让你裹足!
加油哦!
天空在等着你去翱翔……
(从这起事件可以看得出)新加坡人似乎保守了一点,而且自以为是警察,用自己的标准去衡量他人。要是在公共场所也得步步为营,小心被人家偷拍,
是(实)在是太可怕了。前一个勇者+后一个无惧!
那……不用担心,也不用步步为营,更不怕被别人偷拍——只要行得正,坐得直,天大地大,那里都可去!
这些学生这样做会影响到学校的名誉.这么
情密(亲密)的动作,会使公从人们认为学校的教育方法不好.虽然,那些拿手机来拍下那对学生的照片(的人)时,我认为他们是有其他的院赢得(原因的)。因为他们的照片都传发给别的学生们。明明就是要取笑他们的。他们也没有想到,这个行为会使对方(难堪) 。如果每个人都能这么做,那么以后出去(门)时,大家都会觉得很不舒服(自在)。常常觉得有人在偷拍我们。还有,为什么(通知)男生的父母悲通知,而位(为)什么罚他们学生的方法不一样。认为两方面的父母都应该悲通知。你的用功是老师最欣赏的,但在用功之余,也许应让自己有更多机会去接触其他人的文章,提高对词汇的敏感度!别忘了,勤能补拙啊!
我认为造成这场风波,校长,被
投(偷)拍的学生和者拍这(的人)都得负伤相同的责任。 第一,学生们就应该有学生样,不应该穿着校服在公共场所作出亲密的举止。被惩罚是应该的。但是校长所给予的惩罚我觉得不合理。同样两人都犯错,但为什么女生的父母就没被通知?就因为她的成绩比男的考得好?还有那偷拍者的目的是什么呢?同样是校友却用这种手法去举报自己的同学。为何不光明正大地向校长投诉呢?我认为那间学校所做的两个举动有些不妥.
第一, 是校长对全校公布那两名学生做了”羞耻的事”.我认为校长的语言有些过分, 虽然学生”亲热”有不对的地方, 但是校长可以用其他的词来形容他们的行为, 例如, “不妥当”. 我觉得学校是有点在乎形象, 才会用上”羞耻”两个字. 第二, 是学校要男同学当着父母的面, 答应停止同女神来往, 否则不准参加剑桥O水准会考. 我认为学校对这个事件所作出的
举动(反应)夸大了事件的严重性与事件的严重性不相配, 因为”亲热”的严重性与剑桥O水准会考是无法相提并论的. 对与答应停止同女神来往的处理, 我无法给任何看法, 但是, 不答应就不准参加剑桥O水准会考, 这就不同了. 这看起来是学校严格, 但是我觉得是学校在强迫那名男学生好给公众一个交代.写完后,再检查一遍,好不?与其匆匆,不如找个空档时间,或周五晚等心情较轻松时才提意见!不然,不止错字频现,句子也会很拗口的!OK????更何况,你的语文水准本就很好,你应可写得更好!
从这则新闻里,有三组人的行为是值得讨论的。
穿着校服表露出亲密行为的学生:他们不应该这样做。一来,他们会损坏学校的名誉。二来,他们也会造成人们用
邪眼另一种眼光看学校带。因为许多人还没有完全接受开放的社会。因此就不接受年轻人亲密的行为。偷拍的校友:他们不应该这样做。因为这样做,他们就闯(揭)露了他人的阴私全(隐私权)了。如果真的是为了校友好,他可以选着(选择)先通知学校。当校方要正据(证据)时,才把照片交给学校。因此偷拍者与过后处理象片(相片)的行为是至的(值得)怀疑问的。校方的处理方式:学校是为了“杀一
决百”(杀一儆百)。学校希望此事后,学生们都会减点(检点)些,历史不会让丑事再重演。这样,学校也给外人看到他们不会不管,反而会使用一些方式来处理问题。因此,学校的名誉就不会再次受到损坏。建议:为了避免此事又
在(再)发生,家长应该多多留意孩子的行为,并加以灌输他们正确的价直观(价值观)。社会也应该少播放亲密行为的戏。因为大多的孩子都是在这些戏的潜移默化下,才有这些亲密的行为的。出于个人,他们也应该减点些。我认为校方在处理这件事有点不对。
虽然男生跟女生在地铁内亲热的行为很不妥,可是我认为校方不应该逼男生跟女生停止来往。校方甚至不允许男生参加剑桥O水准会考如果男生不答应他们的条件。他们的行为根本是在威胁男生和侵犯他的人权。男生是有权利跟女生交往,而且有权利参加剑桥O水准会考。校方应该让男生跟女生的父母来决定,如果家长允许,校方应该让他们在一起。就因为他们是第一个被捉,所以校方才在全校面前公布,来警诫其他的同学不要有样学样。校方这样对那对小情吕很不公平。他们应该私邸下跟他们交谈, 不应该在全校面前公布。
校方的处理方式固然有欠妥当,然穿着校服亲热也许就是校方必须采取行动的真正原因!只不过以强硬的手段制止他们来往,甚至不准许他们参加会考,确实与教育的方式相违背!
从这件事可以说明在这个非常、高度讲究隐私权的社会中,其实是最不容易有自己的私人空间。就象那两名中学生所遭遇的事情一样,究竟是谁的错——校方为了维护自己的校誉不至于受损,而中学生谈恋爱显然是过早;校方的处理方式是从大局出发的,有人揭发就势必要采取行动,何况是涉及早恋这一敏感话题。那两个学生的行为虽称不上严重,青春朦懂的年龄,对于什么是友情爱情一无所知想百般尝试,也许可以说是年幼无知。家长和老师们缺乏沟通或没有正确的引导孩子,告诉他们现在还不够成熟,主要的任务是学习,早恋不是不好而是会走很多的弯路,浪费了时间还耽误了自己的学业。大人们应该进行关怀式的说教而不是对待成人般的义正严辞。这些是校方在处理问题上的不当,却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,是否反映了人们的某种权力滥用,让人质疑的是否受到某种因现代科技所造成的威胁呢?就像巴士大叔事件一样,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所拍摄的录像传到了youtube 上,但结果确让他们成名并且有了工作,当然这对他们来说是好的事情,可是前提是当事人也就是那个大叔并不知道自己当时被偷拍,要是知情的话也不会批准年轻人放上网。人们真的允许自己的肖像任意被人所张贴吗?人们还能对自身有充分的自主权吗?这是不是现代法律的不完善呢? 我想这些大概是每一个现代人所要思考和忧虑的吧。
很喜欢你这句话:“大人们应该进行关怀式的说教而不是对待成人般的义正严辞。”
无论在思想上,或遣词用字上,你确实超越同学!喂,多上我们的部落格聊聊,让大家互相学习学习!
在地铁内亲热是个让大家看得很不舒服的一件事。
这句话不只是指学生穿着校服。当然穿着校服更是严重。可是大人就可以要多亲热就多亲热吗?在这起事件中,这两位学生只是靠着肩膀,这有什么不对呢!男女不能做好友吗?如果他们真的只是好友,而那位学生是故意想伤害他们,校长岂不是中计?
我觉得在公共地方不能乱拍别人的照片,甚至你认识他也应该让他知道。这种偷拍行为很不应该!
正如你所说的“在地铁内亲热是个让大家看得很不舒服的一件事”,更何况穿着校服!
从“搭肩”动作看来,他们的关系应不是止于好友,对不?
下次分析时,别太着急,好不?